七 匹 狼(002029) - 七匹狼审计委员会规则(2025年修订)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 能,实现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公司特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 简称审计委员会或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作为负责公司内、外 部的审计、监督和核查工作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确保审计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特制订 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独 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人员构成 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日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人组成,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其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 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委员担任。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当委员会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 行职责时,由其指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