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 匹 狼(002029) - 七匹狼提名委员会规则(2025年修订)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 称"提名委员会"或"委员会"),作为负责选择公司董事、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确保提名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人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独立董事担任。 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当委员会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 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委员会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 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 一名委员履行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职责。 第五条 提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