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能股份(871478)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巨能股份巨能股份(BJ:871478)2025-06-20 21:02

制度审议 - 2025年6月19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选聘规定 - 选聘文件资料保存至少10年[11][13] - 选聘可采用竞争性谈判等方式[9] - 选聘应先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再经董事会、股东会决定[6] 审计要求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提交履职评估报告[10]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审计[18] 改聘规则 - 改聘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前完成[16] - 改聘时审计委员会可约见前后任事务所,改聘需合理[15]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