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能股份(871478)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利润分配制度修订 - 2025年6月1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利润分配规则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8] - 法定公积金转资本时,留存额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25%[9] 现金分红条件与比例 - 实施现金分红须满足4个条件[10] - 满足条件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原则上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10%[12] 决策程序与监督 - 利润分配预案需股东会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通过[13] - 政策调整议案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股东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14] - 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情况接受审计委员会监督[16] 其他规定 - 调整议案提交股东会以特别决议程序审议,听取公众意见并提供网络投票[16] - 董事会在股东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7] - 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调整需合规[18] -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资金,公司有权扣减现金红利偿还[18] - 制度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解释,经股东会通过生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