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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星科技(301252)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同星科技同星科技(SZ:301252)2025-06-22 15:45

会议召开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3] - 8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3] - 董事长应10日内召集董事会会议[5] - 定期会议提前10日发通知,临时会议提前5日发通知[5] - 定期会议书面通知发出后变更需提前3日发书面变更通知[7] 会议出席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7]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视为不能履行职责[10]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的委托[10] 会议审议 - 审议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应现场召开全体会议[10] - 5种情形虽未达股东会审议标准但应提交董事会审议[20] 会议表决 - 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采用书面记名投票或电子通信方式[14] - 董事会审议普通提案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16] - 担保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出席会议2/3以上董事及全体独立董事2/3以上同意[16] - 董事回避表决时,超过全体董事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需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17] - 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三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7] -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和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同意[21] 提案处理 - 提案未获通过,条件和因素未重大变化时,一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22] - 过半数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暂缓表决,会议应暂缓,提议董事需明确再次审议条件[23] 会议记录 - 董事会会议可按需全程录音[24] - 董事会秘书安排人员记录会议,董事需在会议记录签名,记录应含会议日期等内容[26] - 董事对会议记录等有不同意见可签字说明,不签字不说明视为同意内容[27] 档案保存 - 董事会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十年以上[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