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光股份(301118)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信息披露制度 - 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 - 国家秘密信息依法豁免披露,公司履行保密义务[4] - 特定情形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5] 处理流程 - 决定处理的信息由董秘登记、董事长签字,保存不少于十年[9] - 定期报告后十日内报送相关登记材料[10] 其他 - 确立责任追究机制[10]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和修订,审议通过生效[14][15]
信息披露制度 - 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 - 国家秘密信息依法豁免披露,公司履行保密义务[4] - 特定情形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5] 处理流程 - 决定处理的信息由董秘登记、董事长签字,保存不少于十年[9] - 定期报告后十日内报送相关登记材料[10] 其他 - 确立责任追究机制[10]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和修订,审议通过生效[1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