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金马(000766)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3] - 召集人年度股东会20日前、临时股东会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0]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0] 投票相关 - 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1] - 单一股东等权益股份比例30%及以上或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24]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征集[23] 决议通过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20] - 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21] - 分拆子公司上市等提案需经出席会议除特定股东外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22] 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1] - 发出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变更需提前2个工作日公告[12]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21]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股份,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该部分股份不得行使表决权[22]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7]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