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科力(603722) - 山西中诚(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成立于1999年7月8日,前身为无锡阿科力化工有限公司[13] - 2013年10月14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13] - 2017年9月22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交所上市[13] - 2017年10月25日,2170万股普通股股票在上交所主板挂牌交易[13] - 公司持有2024年12月26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9570.0121万元[14] 激励计划 - 2025年6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等议案[18][29] -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等共计22人,不包括独立董事等特定人员[25][27] - 激励计划需经股东会审议,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2/3以上通过[22] - 公司将在股东会前公示激励对象,公示期不少于10天[2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需在股东会审议前5日披露核查意见等[1][22] - 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31] 律师意见 - 公司具备实施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和条件[35] - 激励计划内容、程序、激励对象确定及信息披露义务均符合规定[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