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投资审议标准 - 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6种情况需股东会审议批准[6] - 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种情况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7] - 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以上且未达10%等6种情况由董事长审批或授权总经理审批[7] 数据计算与披露要求 - 指标涉及数据为负值取绝对值计算,购买或出售股权按权益变动比例算财务指标[8] - 除委托理财外其他对外投资按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9] - 投资交易标的为股权达股东会审议标准需披露经审计近一年又一期财报,审计意见应为无保留意见,审计基准日距股东会召开日不超6个月[9] - 投资交易标的为非股权资产达股东会审议标准需披露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距股东会召开日不超1年[9] - 购买或出售交易标的少数股权无法审计可披露情况并免披露审计报告[10] - 购买或出售股权资产以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较高者为准[10] 累计金额与特殊规定 - 累计计算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及时披露交易事项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公司禁止从事除特定情形外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不得用募集资金进行相关交易[12] 委托理财规定 - 委托理财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一千万元,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占比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五千万元,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公司与关联人委托理财,以委托理财额度适用关联交易规定[14] 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 - 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无论金额大小均应及时披露并履行审议程序[15] - 公司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12个月内,不得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特定投资基金除外[16] - 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应披露相关情况并揭示风险[17]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及合作事项进展[18] 其他规定 - 公司放弃权利应遵守《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19] - 公司应根据对外投资交易类型,按深交所有关规定披露交易相关信息[12] 职责分工 - 董事长为对外投资实施主要负责人,总经理可在授权和权限内负责相关投资事项[21] - 财务部门负责对外投资财务管理,包括筹措资金和办理手续[21] - 各子公司、业务部门等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投资项目信息收集和报告等工作[21] 决策与实施 - 对外投资决策分初审、评审、审批,审批权限分总经理、董事长、董事会、股东会[25] - 已批准项目由总经理或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组织实施[26] - 财务部按规定投入资产,需办理财产交接和变更登记手续[26] 监督与评价 - 内部审计部门对项目实施指导、监督与控制并进行投资评价[23] - 归口管理部门对投资项目全过程监督并定期报告,预算调整需原审批机构批准[27] - 审计委员会对投资项目监督,对违法违规行为提出意见和报告[27] 投资处置 - 对外投资处置需经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董事长批准或总经理审批[29]
金浦钛业(000545)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