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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羊马(001317) - 上海市汇业(重庆)律师事务所关于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三羊马三羊马(SZ:001317)2025-06-23 20:45

上海市汇业(重庆)律师事务所 关于 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六月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汇业(重庆)律师事务所 关于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法律意见书 致: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汇业(重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三羊马(重庆) 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刘传琦律师、余牧 韩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贵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3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从业办法》")及贵公司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 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的合法性、会议召集人资格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已经按照《股东会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