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泰科技(002066) - 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办法
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 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 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本办法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 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证 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第四条 公司应当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和管理能力,严格按照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科学、民主、审慎地进行决策,强化对募集 资金使用及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切实提高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确保本办法的有效实施。公司应当审慎 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发行申请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