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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泰科技(002066) - 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瑞泰科技瑞泰科技(SZ:002066)2025-06-24 18:16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下简称"公司关联方")的 资金往来,避免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 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建立防范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 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下属公司与公司关 联方之间的所有资金往来均适用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 所界定的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本制度所述"下属公司"包括公司的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司 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两种情况。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 的关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