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方信息管理 - 持有或控制公司股份或表决权比率在5%以上的股东等需及时报告关联方名单及关联关系[8] - 公司应及时通过上证所网站业务管理系统填报或更新关联方名单及关联关系信息[9]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 - 与境内关联方交易金额30万以上(自然人)、300万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法人或组织),经独董专门会议审议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4] - 与境内关联方交易金额3000万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14] - 向非控股股东等控制的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经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7] - 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经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其提供反担保[17] - 重大关联交易经多部门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7] - 重大关联交易交易标的为股权需披露财务报告,为股权以外资产需披露评估报告[15] - 向关联方购买资产溢价超100%且对方未承诺,公司需说明原因[15] 关联交易计算规则 - 关联交易按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已履行股东会审议程序的不再累计[18] - 一系列境外关连交易12个月内进行或完成需合并计算,资产收购可能为24个月[24] 关联交易特殊情况 - 公司及附属公司部分关联交易可免于审议和披露[19] - 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的关联交易,由首席执行官批准后实施[19]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20] 持续关连交易审核 - 部分豁免和非豁免的持续关连交易,独立非执行董事和审计师每年审核确认相关事项[25] 会议及表决规则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6] - 需经股东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不参与投票表决[27] 关联交易协议要求 - 公司及附属公司与境内关联方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30] - 关联交易协议包含主要条款,变化或续签需审批[32]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包含定价政策等,变化或续签需履行程序和披露[32] - 与境外关联方的持续关连交易须订立书面协议,期限一般不超三年[33] - 公司需为每项关连交易确定最高全年交易金额并披露计算基准[33] 监督与责任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每年向董事会作专项报告[35] - 审计部可对重大关联交易专项审计并报董事会[35] - 违反制度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38] 制度其他说明 - 制度对股东会、董事会等概念进行定义[40] - 制度所称“及时”指自起算日或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41]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订时亦同[42]
复星医药(600196) - 复星医药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