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星医药(600196) - 复星医药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及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
2025-06-24 19:46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大多数[3]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3]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6] 提名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 提名委员会职责 - 负责拟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遴选、审核并提建议[7][8] 提名委员会运作 - 主任委员必要或二分之一以上委员提议时,五天内召集会议[14] - 会议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5]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15] - 必要时可通讯方式召开,秘书等可列席,非委员无表决权[15] 其他规定 - 履职应获足够资源,费用由公司承担[15] - 会议程序遵循相关规定,有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5] - 提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公司董事会[15] - 董事会对建议未采纳应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控股股东应尊重建议[9] - 董事、高管选任需提名委员会与相关部门交流等[11] - 评估及挑选董事候选人考虑品格等准则[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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