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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恒电气(002364) -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2025年6月)
中恒电气中恒电气(SZ:002364)2025-06-24 19:46

审计委员会组成 - 审计委员会全部由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5] 内审部人员要求 - 内审部专职人员不少于两人,负责人必须专职[5] 内审部工作汇报 - 内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10] 内审部计划与报告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0] -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涵盖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等重要事项[10] 审计工作范围 - 涵盖销货及收款、采购及付款等业务环节[11] - 可对公司财务计划、预算执行等情况进行内部审计监督[11] - 可对固定资产投资、在建工程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内部审计监督[11] - 可对公司重大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内部审计监督[11] 内审部重点检查 - 将对外投资等事项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作为检查和评估重点[12] 特定事项审计频率 - 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每季度审计一次[16] - 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对其进行审计[17] 审计项目流程 - 根据公司年度计划等确定年度审计工作重点,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报审计委员会批准后实施,年度结束提交审计工作报告[20] - 审计项目立项由内审部负责人确定或相关部门等提出报其批准[20] - 实施审计三日前向被审计单位或个人送达审计通知书(特殊项目除外)[20] 重大问题报告 - 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大风险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存在问题,董事会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并披露[13] 特定事项审计关注内容 - 审计对外投资事项关注审批程序、合同履行等多项内容[14] - 审计购买和出售资产事项关注审批程序、资产运营状况等内容[14] - 审计对外担保事项关注审批程序、担保风险等内容[14] - 审计关联交易事项关注关联方名单、审批程序等内容[15] 审计报告与意见 - 审计终结后应在15日内出具审计报告,被审计者需在10日内送交书面意见[22]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计委员会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6] 报告披露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同时,在指定网站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6] 资料保存 - 审计工作底稿等相关资料至少保存十年[30] 激励与约束机制 - 公司建立内审部激励与约束机制,对人员工作监督考核[32] 表彰与处分 - 可对遵守财经法纪、效益显著部门和个人提表彰奖励建议[34] - 公司及相关人员违反审计制度,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34] - 违反审计制度的审计人员,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未构成犯罪给予行政处分[34] 制度生效与修订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亦同[36]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