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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恒电气(002364) -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2025年6月)
中恒电气中恒电气(SZ:002364)2025-06-24 19:46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2025年6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会秘书的行为,保证本公司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和《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与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负 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 露事务等事宜。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有关 规定。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 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 格证书。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聘任,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