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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恒电气(002364) - 董事会战略与规划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中恒电气中恒电气(SZ:002364)2025-06-24 19:46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规划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6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 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杭州中恒电气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本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与规划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战略与规划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 机构,在其职责权限范围内协助董事会开展相关工作,主要职责是对公司长期发展 战略和重大规划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规划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战略与规划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战略与规划委员会 工作。 第四条 战略与规划委员会召集人和委员可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 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规划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