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恒电气(002364)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6月)
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4] - 在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4] 独立董事提名与连任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6] - 连任时间不得超六年[9] 独立董事履职与解除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9] - 辞职或被解除致比例不达标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补选[9] - 任职出现特定情形,1个月内离职,申请同意延长期最长3个月[10]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同意[12] - 在审计等委员会成员中占二分之一以上并担任召集人[12] - 部分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2]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14]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保存至少十年[18] - 2名以上认为资料不充分或论证不明可联名要求延期,董事会应采纳[18] 公司对独立董事保障 - 保证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18] - 提供履行职责必需工作条件[18] - 聘请中介机构等费用由公司承担[19] - 给予适当津贴,标准董事会预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年报披露[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