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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恒电气(002364) - 公司章程(2025年6月)
中恒电气中恒电气(SZ:002364)2025-06-24 19:4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1年6月29日批准成立,2010年3月5日在深交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63,564,960元[8]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563,564,960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8] 股东相关 - 公司发起人杭州中恒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持股3000万股,比例60.00%[17] - 公司发起人朱国锭持股800万股,比例16.00%[17] - 公司发起人过福兴持股330万股,比例6.60%[1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凭证[3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多项权利[34] 股份交易与限制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2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票买卖6个月内收益归公司所有[26]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7] - 多种情形下公司需召开临时股东会[47]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9]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包括董事长、副董事长和独立董事[10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116] 交易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情况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09][110]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况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11] 利润分配 - 公司优先现金分红,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159] - 公司发展阶段不同,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不同[159] 其他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机构向董事会负责[167][168][169]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