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恒电气(002364)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6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会决策功能,加强公司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本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 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二) 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三) 领导本委员会,确保委员会有效运作并履行职责; (四) 确保本委员会就所讨论的每项议题都有清晰明确的结论(结论包括通过、 否决或补充材料再议); (五) 确定每次委员会会议的议程;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在提名委员会成员中占有 二分之一以上的比例并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本届提名委员会可在任期届满前提名下届委员会召集人及委员人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