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3年10月8日在深交所上市,已发行股份数为1,392,558,982股,均为普通股[13][22]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92558982元[14] 公司章程修订 - 拟修订公司章程,不再设监事会、监事,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股东大会”表述统一调整为“股东会”[5]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2] - 公司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部分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7]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9]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31]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公司应15日内书面答复[36][181]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对召集程序等违反规定有权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8]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可请求诉讼[40]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42] 审议事项规定 - 投资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五十以上且超五千万元的证券和衍生品投资,需股东会审议[49]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五十后提供的担保等多种担保情形,需股东会审议[49] -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等重大交易,须股东会审议[50][52] - 募集资金节余资金达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及以上(低于500万元或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除外)等会计政策变更等情况,使用或变更时须股东会审议[55][192] 会议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形下需在规定时间内召开[58][194]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6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67]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比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102] - 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履职前向国防科技工业行业主管部门备案[103]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125] - 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成员不得少于三人[128] 高级管理人员规定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130] - 单个或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五百万元或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百分之一时,由总经理决定使用事宜[131] 利润分配规定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43]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10%[144] 其他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42]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53]
中兵红箭(000519)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