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9390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3]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26062.4220万股,均为普通股[4]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要求[5]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其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5] - 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5][6]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按所持股份类别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可获股利等利益分配,可参与股东会并表决等[6] - 股东可对公司经营监督、提建议或质询,有权请求撤销违法违规决议[6][7][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特定诉讼权利[8] - 股东滥用权利造成损失应赔偿,滥用法人独立地位逃避债务需担责[9]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审议公司重大资产交易、关联交易等事项[11] - 股东大会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等[10]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7] -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等主持,应有会议记录并保存[16][17] 董事相关 - 董事会和1%以上股东有权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3%以上股东有权提名非独立董事等候选人[19] - 董事任职有资格限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等董事有数量限制[20][21] - 董事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辞任致人数不足应补选[23] - 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24][25]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满足条件可不再提取[32] - 公司该年度可分配利润为正应现金分红,原则上每年至少一次[32] - 利润分配方案经多部门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33][34] 其他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制度和职责经董事会批准实施[34]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时,需董事会决议[35] - 公司合并、分立等需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可要求清偿或担保[35][36] - 《公司章程》部分内容修订,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9]
智动力(300686) - 智动力:《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