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动力(300686)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董事会组成 - 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一人,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4] - 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连任不超六年,36个月内不得再提名[4] - 专门委员会不少于3名董事,审计等委员会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4] 会议召开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提议,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11]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两次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13] - 临时会议提前三日通知,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不受限[13] 会议出席 - 董事未出席且未委托代表,视为放弃投票表决权[14]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董事会应提议解除职务[16] - 董事会会议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6] 列席人员 - 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未兼任董事应列席,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经同意可列席[16] 审议事项 - 五类交易事项、对外担保、关联交易须经董事会审议[22][23] 决议规则 - 董事会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董事回避,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20] - 提案未通过,条件未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再审议[21] 档案保存 - 会议记录和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由证券部保存[27] 奖惩规定 - 董事有突出贡献,董事会提案报股东会决议奖励[29] - 决议违法致公司受损,参与董事赔偿,表明异议并记载者免责[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