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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信家电(000921)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2025-06-25 19:02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含五名股东代表董事、三名独立董事和一名职工代表董事[4]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3] - 定期会议召开前十四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临时会议召开前三日通知[11] -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等情形下,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临时会议[11] 会议举行条件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4] - 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即可举行关联交易审议会议[21] 审议标准 - 对外投资等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总资产10%以上由董事会审议[5] - 关联交易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三十万元等由董事会审议[6] 表决规则 - 除特定事项须三分之二以上董事表决通过外,其它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7] - 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每一董事一票表决权[20] 决议生效 - 会议决议按议题分别形成,经与会董事签字后生效[21] 特殊情况处理 - 出席无关联董事不足三人,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21] 会议记录与公告 - 会议记录由证券部保存,保管期限十年[25] - 决议公告包含会议通知、召开信息等内容[25] 规则相关 - 董事会可规定议事细则或补充[26] - 规则与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不一致时,以上述规定为准[26] - 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