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柯林(688611) -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担保总额定义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是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之和[2] 审批要求 - 所有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关联方担保时关联方需提供反担保[4] - 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总资产30%等多种情况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通过[5][6] - 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6] - 除需股东会审议的担保事项外,其他对外担保需经董事会审议并经出席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7] 后续管理 - 担保债务到期后,督促被担保人在15个工作日内履行还款义务[14] - 收购和对外投资时,审查被收购方对外担保情况[14] 责任追究 - 董事等高管擅自越权签订担保合同造成损害追究责任[17] - 责任人擅自担保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17] - 责任人怠于行使职责造成损失,视情节罚款或处分[17]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9]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改亦同[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