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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纳股份(30112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采纳股份采纳股份(SZ:301122)2025-06-25 20:17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5] - 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5] - 应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11] - 特定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9] 提名与选举 - 由董事会、特定股东提名[13] - 候选人信息公示期为三个交易日[15] - 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15] 履职与审查 - 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自查,董事会评估并披露[10]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任职资格[14]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5] 人数调整 - 辞职致人数不足,60日内召开股东会改选[17] - 出现特定情形,60日内完成补选[19] 委员会要求 - 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二分之一以上比例[20] 资料保存 - 公司向独立董事提供的资料,至少保存10年[21] 意见发表 - 特定借款或资金往来,独立董事需发表意见[22] 会议相关 - 两名以上提议延期未被采纳应报告[26]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7] - 二分之一以上认为应审议事项需召开专门会议[28] 履职保障 - 履职费用由公司承担[29] - 公司提供工作条件,指定秘书协助[29] 报酬与制度 - 报酬标准由董事会制定,股东会审议披露[29]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29] 制度生效与解释 - 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31]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