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亦科技(301208)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6月)
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二零二五年六月制订 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 相关要求及《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进行会计报表审计等业务的会计师事务 所(下称"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审议后,报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有良好的 执业质量记录,并满足下列条件: 1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 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和条件;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