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亦科技(301208)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零二五年六月修订 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中 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 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 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根据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在本工 作细则第十一条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协助董事会开展相关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由总经理提 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 任主任(召集人)。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