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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亦科技(301208)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
中亦科技中亦科技(SZ:301208)2025-06-25 20:32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主任[6]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1/3提名[6] 会议召开 - 定期会议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四个月内召开[17] - 临时会议须经董事长、委员会主任或2名以上委员提议方可召开[17] 会议通知 - 定期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5日发出通知,临时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3日发出通知[17] - 采用快捷通知方式,2日内未收到书面异议视为已收到通知[19] 会议举行与决议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1] - 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21] 委员管理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委员职务[21] - 委员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24] - 委员或其直系亲属等与议题有利害关系应披露,一般应回避表决[26] 会议其他规定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采用传真、电话方式并以传真作决议[23] - 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和非委员董事可列席会议,必要时可召集其他人列席但无表决权[23] - 会议讨论有关委员会成员议题时当事人应回避[23] - 会议记录应真实准确完整,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3] 委员权利与义务 - 闭会期间委员可跟踪董事和高管业绩情况,各部门应配合提供资料[30] - 委员有权查阅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等相关资料[32] - 委员可向董事和高管质询,被质询者应回答[33] 细则生效与解释 - 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