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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亦科技(30120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6月)
中亦科技中亦科技(SZ:301208)2025-06-25 20:32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主要股东定义: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4] - 董事会中独立董事比例不得低于1/3,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5] - 独立董事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5] - 需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等工作经验[8]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10名股东自然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8] - 在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8] - 连续任职满六年,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未满三十六个月不得担任[9] 独立董事选举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2] - 选举两名以上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12] - 最迟在发布选举股东会通知时向深交所报送材料[13] 独立董事履职与管理 - 每年自查独立性并提交董事会,董事会评估并出专项意见[10] - 辞职或被解职致比例不达标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补选[15][16] - 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20][23] - 特定事项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4]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28] - 审计委员会成员非高管董事,召集人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28]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董事会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职[14] - 对议案发表反对或弃权应说明理由,公司披露决议时同时披露异议[27]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30]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保存十年[31]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提前三日提供资料[38] - 专门会议召集人提前三日通知全体[39] - 专门会议决议需全体过半数同意通过[40]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3] 关联交易 - 与关联自然人总额超30万元或与关联法人总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交易需披露[25] 公司支持 - 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5] - 保证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36] - 按法定时间提前发董事会通知并提供资料[38] 制度生效 - 本工作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