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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亦科技(301208)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
中亦科技中亦科技(SZ:301208)2025-06-25 20:32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主任[6] - 成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6]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一致,连选可连任[6] 会议相关规定 - 定期会议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召开[18] - 定期会议提前5日、临时会议提前3日发通知[19]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2]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有效[22] - 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25] 委员管理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董事会可撤销职务[24] 利害关系处理 - 委员及其直系亲属等有利害关系应披露[29] - 有利害关系委员应回避表决,特殊情况可参加[31] - 董事会认为不适当可撤销表决结果重表决[31] - 会议不计有利害关系委员法定人数审议决议[32] - 回避后不足法定人数,全体委员就程序性问题决议,董事会审议议案[32] - 记录及决议写明有利害关系委员情况[33] 工作细则 - 术语含义与公司章程相同[31]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实施[32]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33]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及修改[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