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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亦科技(301208)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6月)
中亦科技中亦科技(SZ:301208)2025-06-25 20:32

报告情形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等相关人员为报告义务人[4]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8]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8]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需报告[9]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9] - 诉讼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9] - 预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报告[9]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需报告[11]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该资产30%需报告[11]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的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报告[1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需报告[14] 报告流程 - 报告义务人应在知悉重大信息后1个工作日内向董事会秘书报告[13] - 内部信息报告形式包括书面、邮件、传真、会议形式[15] - 董事会秘书收到重大信息报告后应分析判断并向董事会报告[16] 信息管理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回答投资者咨询等事宜[16] - 未经董事会授权,公司各部门等不得对外信息披露[16] - 未及时上报内部重大信息将追究报告义务人责任[16]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后生效实施[18] - 本制度所称“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19]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及修改[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