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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亦科技(301208)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6月)
中亦科技中亦科技(SZ:301208)2025-06-25 20:32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13] - 半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3]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13]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3] 业绩预告与披露 - 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4]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交易异常应披露财务数据[14] 审计与重大事件披露 -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应专项说明[15] - 重大事件发生投资者未知时公司应立即披露[15] - 重大事件包括《证券法》规定事件、大额赔偿等[16] 股份与公司变更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等需披露[17] - 公司变更名称等应立即披露[18] 信息披露管理 - 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管理[23]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27] - 董事等应对信息披露真实性负责[29] 编制与流程 - 定期报告编制经多环节审查由董事长签发披露[32] - 临时报告编制和披露按不同情况有不同流程[32] 保密与责任 - 公司与机构个人沟通不得提供内幕信息[41] - 内幕信息知情人有保密义务[46] - 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应承担责任[50] 办法相关 - 本办法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55] -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