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制度审议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于2025年6月24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2]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6]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6] 审议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10]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表决结果与其他决议有同样效力[12] 交易金额审议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批准披露[13] - 与关联方成交金额(除担保外)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3000万元,提交股东会审议[13] 担保相关规定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13] - 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3] - 为持有本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提供担保,有关股东在股东会上回避表决[13] 日常关联交易规定 - 与关联人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的,应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19] - 对当年度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按类别合理预计,若超预计总金额,需重新提交审议并披露[18] - 与关联人首次进行特定日常关联交易,应订立书面协议并按交易金额提交审议,无具体金额提交股东会审议[17] 累计计算原则 - 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进行与同一交易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16] 财务资助规定 - 不得为特定关联人提供资金等财务资助,审慎向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或委托理财,按发生额累计计算[16] 豁免情况 - 参与面向不特定对象的公开招标、公开拍卖等交易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19] - 与关联人达成特定关联交易可免予履行相关义务[19] 前置审议程序 - 拟进行须提交董事会审议或披露的关联交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计委员会对需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关联交易发表公平、合理性意见[20]
星辰科技(832885)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