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委员会构成 -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以上董事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6]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7] 任期规定 - 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独立董事成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7] 职责权限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需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9] - 审核财务会计报告,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及欺诈、舞弊等可能性[9] - 监督外部审计机构聘用,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情况评估报告[10][11][14] - 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参与内部审计负责人考核[11][12] - 履职中发现线索或舆情可要求自查、调查,必要时聘请第三方[13] - 有权接受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书面请求提起诉讼[17] 会议相关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2名及以上成员提议可开临时会议[19] - 会议须有2/3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9] - 公司原则上应不迟于会议召开前3日提供相关资料[19] - 会议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0] 其他规定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检查[13] - 董事会应在收到审计委员会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16]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应在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会议在提议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16]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股东请求后30日内未提起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17] - 委员连续2次不出席会议也不委托出席,董事会可免去其职务[21] - 会议记录等相关资料保存期限至少为10年[22] - 工作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及修订[24] - 工作细则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4]
星辰科技(83288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