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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辰科技(832885) - 股东会议事规则
星辰科技星辰科技(BJ:832885)2025-06-25 20:47

股东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下应在两个月内召开[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反馈[8]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2] 提案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1] 投票与决议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1] - 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交易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21]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非职工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表决分别进行[25] 会议参与 - 公司召开股东会,全体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应出席,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列席[27] - 股东会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他们应列席并接受股东质询[30] 其他规定 - 制度经2025年6月24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 股权登记日与股东会召开日期间隔不得多于7个交易日,且应晚于公告披露时间,登记日确定后不得变更[14]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出现情形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交易日公告说明原因[14]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征集股东投票权[16]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比例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4]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报告过去一年工作,独立董事应述职[20] - 股东发言应先举手示意,经主持人许可后发言,违反规定主持人可拒绝或制止[20] - 股东会审议提案不得修改,变更视为新提案,本次股东会不得表决[40]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26] - 未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26] - 股东会决议公告应含会议召开情况、出席股东情况、提案表决结果等内容[27]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特别提示[28]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8]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等方案[30]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30] - 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召开股东会需向股东解释并公告[32] - 公司受责令限期改正须在期限内彻底改正[32] - 本议事规则自股东会通过后生效并实施[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