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银河(300619) - 关于调整公司内部监督机构、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金银河金银河(SZ:300619)2025-06-26 19:16

股本与注册资本变更 - 2025年6月6日公司完成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合计转增40,153,767股[2] - 公司总股本由133,845,891股变更为173,999,658股,新增注册资本40,153,767元,注册资本由133,845,891元变更为173,999,658元[2]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注册名称增加英文名称Foshan Golden Milky Way Intelligent Equipment Co., Ltd.[4] - 公司注册资本条款更新为173,999,658元人民币[4] - 新增法定代表人相关条款,其以公司名义从事民事活动,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4] - 高级管理人员定义增加总经理[5]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5,100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6]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73,999,658股,均为普通股[6] - 新增发起人及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转让限制条款,自相关日期起一年内不得转让[6]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7]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7]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7]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7] - 证券公司因购入包销售后剩余股票持有5%以上股份,卖出不受6个月时间限制[7]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查阅会计账簿、会计凭证,公司应自书面请求之日起15日内书面答复[8] - 股东对内容违法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对程序或内容违规的可在60日内请求撤销[9] - 未被通知参加股东会会议的股东,60日内可请求撤销,1年内未行使撤销权则消灭[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相关方诉讼[10]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股东请求后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10]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就特定损失情况请求诉讼[11] 股东会审议事项 - 股东会需审议批准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3] - 股东会需审议批准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提供担保除外)[14] - 公司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失效[14] - 股东会有权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等事项作出决议[13] - 股东会有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13] - 股东会有权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14] - 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14] 股东会召集与主持 - 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15]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十日内需书面反馈是否同意[15]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需在作出决议后五日内发出通知[15]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辞任应提交书面报告,公司需在二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16] - 董事提出辞任,公司应在六十日内完成补选[17] - 股东会可决议解任董事,无正当理由任期届满前解任需赔偿[18]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职工代表董事一名[18] 其他规定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30天或10天通知并允许其陈述意见[20]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20]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弥补亏损后,法定和任意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前不得分配利润[21] - 公司出现特定解散事由应在10日内公示[21]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21]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20] - 内部审计机构发现重大问题应立即向审计委员会报告[20] - 减少注册资本弥补亏损应在股东会决议之日起30日内公告[21]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在巨潮资讯网披露[22] - 上述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