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银河(300619) - 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名非高管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且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6]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6] - 设主任委员一名,为独立董事且是会计专业人士,由董事会选举[6]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职责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暂停职权[6] - 主要职责包括行使监事会职权、监督内外部审计等[8] - 需审阅财务报告,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及欺诈舞弊可能性[11] 审计委员会工作安排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特定事项检查一次[13] - 例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可开临时会[18]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8] 审计委员会其他规定 - 发现公司经营异常可调查,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承担[19] - 会议档案由公司审计部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0] - 工作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