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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银河(300619) - 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金银河金银河(SZ:300619)2025-06-26 19:17

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二〇二五年六月 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决策功能,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并参照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规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 权及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 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且至少有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者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