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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银河(300619)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金银河金银河(SZ:300619)2025-06-26 19:17

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六月 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 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 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 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报酬。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公司有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与其履行职 责有关的会议,查阅相关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 信息。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必备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一)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