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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银河(300619) - 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金银河金银河(SZ:300619)2025-06-26 19:1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3月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发行普通股1868万股[5] - 公司注册资本为173,999,658元,已发行股份数为173,999,658股[6][13]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5100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12] 股东与股份 - 发起人张启发等四人认购股份及持股比例分别为1374.38万股(26.95%)、1110.19万股(21.77%)、796.81万股(15.62%)、766.21万股(15.02%)[12]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相关决议需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4]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等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18]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25]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召集程序等违反规定有权在六十日内请求撤销[27]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满足特定条件可提起诉讼[29] 股东会与董事会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事项[35]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6]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职工代表董事一名[104] 股份转让限制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20]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20]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1]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34]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40]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需经董事会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会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41][142] 信息披露 - 公司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133] - 公司中期报告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报送并披露[133] - 公司季度报告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和九个月结束之日起的一个月内报送并披露[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