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本结构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7818.1042万元[5]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478,181,042股[11] - 公司股本结构为普通股478,181,042股[11] 股份发行与转让 - 2003年8月14日首次发行48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4] - 2008年5月8日增加发行5091.7874万股人民币普通股[4] - 2011年11月9日新增113,775,543股股份吸收合并宁夏建材集团[5]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1年内不得转让[17]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7]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等[23] - 股东对违法违规决议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24][2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形下可诉讼[27] - 股东滥用权利造成损失应担责,逃避债务需承担连带责任[28]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总资产30%事项[35] - 审议单笔交易资金、资产超净资产30%特定事项[35] - 审议关联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关联交易[35] 担保与财务资助 - 对外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后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36]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36] - 单笔担保额超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36]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2] 会议相关规定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等情形可召开临时股东会[40] - 董事会收到提议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出通知[39][42] - 年度股东会提前20日通知,临时股东会提前15日通知[45]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6] - 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超董事总数1/2[66] - 独立董事人数占比不低于1/3,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1] 利润分配 - 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3] - 最近三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30%[115] - 股东会对利润分配决议或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18] 信息披露与审计 - 公司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113] - 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前30天通知[122]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披露[120] 公司合并与解散 - 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27]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29][130] - 持有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34]
宁夏建材(600449) - 宁夏建材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