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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铝业(601600) -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6-26 19:32

审核委员会 - 全部成员为独立董事,至少三名,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9] - 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9] - 每届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最长六年[10] - 工作机构设在内部审计部门[11] - 有权审查业务及关联业务,可授权内审审计[15] - 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需其审议同意[16] - 聘请、解聘财务负责人需其事先批准[16] - 监察、审核定期报告和财报,提交前一同审阅[18] - 至少每年与会计师事务所单独开会两次[19] - 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评估报告[26] - 每年就监督职责出具专项报告[30] - 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每季度一次[35]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35] 提名委员会 - 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8] - 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48] - 独立董事委员任期最长六年[48] - 每年检讨董事会架构等并提建议[54]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需二分之一以上委员出席[60] - 工作机构设在人力资源部门[51] 薪酬委员会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72] - 每届任期与董事会一致,独立董事委员任期最长六年[72] - 工作机构设在人力资源部门[75] - 制订审查薪酬政策、拟定考核标准[70]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83] 发展规划委员会 - 由五名董事组成,外部董事占多数[95] - 成员由董事长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选举[95] - 每届任期与董事会一致,独立董事委员任期最长六年[95] - 工作机构设在投资管理部门[98] - 对战略等计划提建议并评估效益[101]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104] ESG委员会 - 由三名董事组成,成员由董事长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通过[115] - 每届任期与董事会一致,独立董事委员任期最长六年[115] - 工作机构设在财务部(资本运营部)[119]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需二分之一以上委员出席[126] 其他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应在审议年报董事会会议汇报工作[136] - 主任应出席年度股东会,可由其他委员代出席[136] - 细则由董事会制定、修订和解释[139] - 细则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施行[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