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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辰药业(300584)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6月)
海辰药业海辰药业(SZ:300584)2025-06-26 20:47

第三条 本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从事经济、管理、证券等工作三年以上; 第一条 为了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 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 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 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报酬。 第二章 任职资格 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二) 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财务、税收、法律、金融、企业管理等专业知 识; (三) 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能够忠诚地履行职责; (四)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五)最近三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六) 法律法规、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