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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渝(601107) -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6-27 18:16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非执行董事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5] 提名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5] 提名委员会职责 - 至少每年检讨董事会架构等并提建议[9] - 研究董事和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9] - 搜寻合资格人选并挑选提名或提供意见[9] 提名委员会会议 - 至少提前五天通知全体委员[16]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过半数通过[18] 其他规定 - 保存会议记录至少十年[19] - 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22] - 在相关网站公开职权范围等信息[22] - 细则解释权归属董事会[23] - 英文版与中文版有差异以中文版为准[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