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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数文化(600633) -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2025年6月)
浙数文化浙数文化(SH:600633)2025-06-27 18:16

报告编制与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需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1] - 中期报告需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1] - 季度报告需在每个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1] - 第一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12] 业绩预告与异常处理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者大幅变动时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7] - 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露或传闻且证券及衍生品种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应及时披露本报告期相关财务数据[18] 审计意见处理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公司董事会需针对该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作出专项说明[19] 文件披露要求 - 招股说明书等文件需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预先披露,发行股票前应在相关网站全文刊登并在报刊刊登提示性公告[7] 信息披露义务 - 公司应在临时报告所涉及重大事件触及董事会决议、签署协议、知悉事件发生等任一时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应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27]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应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27] 信息披露职责分工 - 董事会负责实施信息披露制度,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22]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协调和组织公司信息披露事宜[22] - 审计委员会对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事前审核,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3] - 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报告义务责任人,应指定专人负责报告信息[23] - 董事应了解并关注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重大事件[26]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高管信息披露职责履行情况[26] - 高级管理人员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经营或财务重大事件[27] 财务内控与关联信息 - 公司应根据财政主管部门规定建立并执行财务内控[25] - 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应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28] 信息披露渠道与限制 - 公司信息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纸和网站上[30] -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网站等发布信息时间不得先于指定媒体[31] 信息沟通与保密 - 公司通过多种形式沟通不得提供内幕信息[31] - 公司董事等接触未公开信息的为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33] - 董事会应将信息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33] - 信息难以保密等情况公司应立即披露[33] 其他制度建设 - 公司应明确与投资者等的信息沟通机制[35] - 公司应建立内部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管理制度[35] - 对信息披露违规部门和人员给予处分并可要求赔偿[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