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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汽集团(603069) -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修订)
海汽集团海汽集团(SH:603069)2025-06-27 18:4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6年7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79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31600万元人民币[9]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23700万股,已发行股份总数为31600万股,均为普通股[19] 股东信息 - 海南海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认购14220万股,占发起时股份总数的60%[17] -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认购5925万股,占发起时股份总数的25%[17] - 海南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海南联合资产管理公司各认购1185万股,各占发起时股份总数的5%[17]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9]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7]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特定情形除外[28] 股东权利与责任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内容违法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程序或内容违反章程可在60日内请求撤销[3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起诉违规董事、高管[35]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8]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2]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或章程所定人数的2/3等6种情形下,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等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10日内反馈[57][58] 股东会决议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75]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76]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董事1名,设董事长1人[10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08]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108] 独立董事与审计委员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相关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14]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21][123] 董事会秘书与总法律顾问 - 最近3年曾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等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126] - 公司可设总法律顾问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30] 总经理权限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131] - 总经理可决定低于30万元的关联自然人交易及低于300万元且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的关联法人交易[132]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前6个月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报,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1个月内披露季报[137]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138] -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单一年度内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可供分配利润的20%[142] 会计师事务所与合并分立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30天通知[152]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章程另有规定除外)[159]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59][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