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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盛新能(600876) - 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6-27 19:17

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七日修订并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香港联合交易 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公司董事会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至少两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董事的重新委任及董事(尤其是董事长及总裁)的继任计划; (四)每年检讨董事会的架构、人数及组成(包括技能、知识及经验方面), 编制董事会技能表,评估每名董事对董事会投入的时间及贡献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