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钢铁(600569) -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议事程序,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的水平,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发展目 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修订,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八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第四条 董事会接受公司审计委员会的监督,尊重职工代表大会 的意见或建议。 第五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对董事会和公司负责。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 保管,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