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安阳钢铁(600569) -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安阳钢铁安阳钢铁(SH:600569)2025-06-27 19:32

公司基本信息 - 2001年7月13日经批准发行27,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3] - 2001年8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3] - 公司注册资本为2,872,421,386元[3] - 公司股份总数为2,872,421,386股[8]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9]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16] - 控股股东质押股票应维持控制权和生产经营稳定[26]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28]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担保须经审议[30]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1]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3名职工代表董事[72] - 董事会决定投资额不超上一会计年度末净资产10%的投资方案[7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76] 利润分配相关规定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95] - 现金分红条件为该年度可分配利润为正等[98] - 每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99] 其他规定 - 公司党委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61]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聘用和解聘由股东会决定[107]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时需董事会决议[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