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时代电气(688187) -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A股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6-27 19:32

审批权限 - 公司股东会审批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使用超募资金等事项[3] - 公司董事会审批募投项目延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等事项[4] 账户管理 - 募集资金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的专项账户,数额大可在多家银行开专用账户[10] 协议签订 - 公司在募集资金到账一个月内与保荐、银行签三方监管协议[10] 项目论证 - 募投项目搁置超1年重新论证可行性和预计收益[15] 资金使用 - 募集资金专款专用,投科技创新领域,不用于财务性投资[14] 项目延期 - 募投项目拟延期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情况[14] 职责分工 - 相关业务部门落实募集资金实施工作[5] 资金安全 - 董事、高管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不擅自改变用途[5] 资金占用 - 发现关联人占用募集资金及时要求归还并披露[8] 信息披露 - 募集资金投入未达计划50%且超期限及时披露[16] 资金置换 - 自筹资金先投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6个月内置换[17] 产品期限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且不质押[18][19] 资金补充 - 单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最长不超十二个月[20] 节余资金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1000万免于特定程序[22] 超募资金 - 公司至迟在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明确超募资金使用计划[21] 用途变更 - 取消或终止原募投项目等改变用途需董事会、股东会审议[24] 项目变更 -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或地点变更不视为改变用途[25] 项目转让 - 转让或置换募投项目经董事会审议并公告相关内容[30] 日常管理 - 项目管理部门负责日常管理监督,实施单位财务按季核查[29] 核查报告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进展并披露《募集资金专项报告》[31] - 保荐或顾问至少半年现场核查,年度出专项核查报告[31] - 会计师年度审计出具募集资金鉴证报告[31] 违规认定 - 未按用途使用募集资金认定为违反制度[33] 制度适用 - 制度适用于子公司或控制企业的募投项目[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