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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电气(688187) -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6-27 19:32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或以上董事组成,独立非执行董事占多数,至少一名为不同性别[6]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非执行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6] 委员任期与补选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可连选连任,资格丧失时董事会需补足人数[6] - 委员辞职或独立董事比例不符规定,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7] 委员会职责 - 每年至少一次检讨董事会架构、规模、人数、组成及成员多元化[11] - 研究制定提名制度和政策,监督执行并提建议[12] - 物色合适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并提供意见[12] 提名流程 - 董事提名建议报董事会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建议报董事会批准[13] - 提名工作组广泛搜寻人选并编制书面材料[15] - 选聘需经多道程序并向董事会提交建议[15] 会议相关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提前三天通知并提供材料,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豁免通知期限[22] - 四种情形之一,主席应于三日内签发临时会议通知[23]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2] - 会议记录保存10年[23] - 委员委托他人出席需提交签字授权委托书并明确信息,不迟于会议召开前提交[22]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投票表决,必要时可书面通讯表决[22] - 必要时可邀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并提供信息[22] - 讨论与成员有利害关系议题时,当事人应回避,无法形成有效审议意见时相关事项由董事会直接审议[22] 其他 - 公司应在年报披露提名政策及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等信息[20] - 应在年度董事会上就上一年度工作开展情况向董事会汇报[25]